所反映的问题 | |
| 标 题: | 请问外轮伙食供应备案 |
| 详细内容: | 你好!随着国家对外轮供应资格的放开,我公司想成立一家外轮供应公司。所以,请问如何取得在贵局备案资格? |
| 反映日期: | 2010年7月15日 |
对问题的答复 | |
| 答复内容: | 周先生您好! 当前口岸外轮食品及饮用水供应必须经行政许可,即取得《口岸卫生许可证》后方准营业。首先由你们提出申请,按要求填写《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卫生管理制度、从业人员健康证、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等材料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再由上级机关组织专家现场评审,若合格由浙江检验检疫局签发《口岸卫生许可证》。 我局卫检处电话:05802821562,详细信息与要求可拨打该电话咨询。 感谢您的在线咨询! |